红河推进百万亩特色农场业示范区建设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7日  作者:采编杨倩  来源:转载  点击:

为推动传统农业继续向现代农业转型,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12月24日,红河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建设红河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决定》,决定在蒙自、开远、建水、石屏、弥勒、泸西6县(市)连片成带建设包括水果产业在内的红河百万亩特色农产业示范区。
    一、目标任务
    至2017年,示范区将实现5大指标:水果、蔬菜亩均综合收入由8356元提高到2万元以上;从事水果和蔬菜种植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由6082元增加至2 万元以上;坝区高稳产种植地块由43.3%提高到100%,人均拥有1亩以上高稳产种植地块;水利化程度由76.8%提高到100%,实现节水设施全覆盖;现代路网覆盖率达到100%。   

    二、建设重点
    1.建设12 大园区。重点建设蒙自石榴园,建水石榴园、葡萄园,石屏杨梅园,弥勒葡萄园,泸西梨园,开远苗木和蔬菜园。
    2.建设6 大样板。重点打造开远大庄—羊街片区、蒙自草坝—雨过铺片区、蒙自文澜—新安所片区、建水南庄片区、弥勒竹园—朋普片区、泸西中大河片区6大水果、蔬菜样板。
    3.打造10 大基地。打造云南省最大的水果生产基地、中国重要的优质烟叶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灯盏花原药生产基地、云南省最大的外销蔬菜生产基地、云南省最大的绿色观赏苗木基地、优质家禽基地、优质牛羊基地、优质肉猪生产基地、优质奶源生产基地、饲料生产基地。


    三、保障措施
    1.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建立23个集农技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流转、项目管理、信息服务和优质农产品展示等多个功能为一体的农业综合服务管理展示中心。
    2.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州级财政每年预算培植资金不低于7000万元;强化项目资金整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融资平台功能。                                                                      

    3.推进改革创新。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房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步伐为基础,推进农村产权平等有偿流转、抵押融资等工作,构建农业农村服务管理新机制。
    4.严格督查考核。将示范区建设纳入全州重点项目督查考核范围,由州效能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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